赤水大瀑布景区酱酒体验馆招商公告
广大经营商户:
贵州金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遵义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拟对大瀑布景区酱酒体验馆进行公开招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商主体:贵州金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二、招商背景
赤水丹霞旅游区·大瀑布是国家AAAAA级旅游景区,是国家风景名胜区,位于贵州省赤水市南部,赤水河支流风溪河上游,距赤水城区35公里,面积约11.2平方公里。
三、招商项目介绍
1.大瀑布景区招商酱酒体验馆位于景区瀑顶观瀑楼内,即进门右侧(详情见附件),室内面积约90平方米。主要经营贵州省品牌系列白酒、特色米酒、果酒等发酵酒类。
2.酱酒体验馆的运营管理、装修布置、产品采购及销售、人工成本、卫生、安全、水电费、垃圾清运费(100元/月)等均由合作方自行负责。
3.项目场所仅可用于经营白酒、果酒等相关酒类产品,未经景区允许,合作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用途,不得超出约定范围经营其他品类商品。
4.营业收入统一进入我司账户。其中:果酒提成我司按照营业额的30%进行分成;白酒提成,根据酒的品类我司按照营业额不低于10%进行分成。
5.我司现有的本地酱香酒如需合作方经营,按照利润额的30%分成给合作方。
6.合作方需遵守景区运营时间及5A级旅游景区各项管理规定。
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四、合作方式:联营
五、运营要求:不得违法经营;不得影响景区日常运营;需服从景区统一管理,全年营业天数不得低于300天。
六、合作时长:1年(合同期满,如双方达成一致可续签合同)。
七、竞商人资格(需同时具备以下全部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酱酒类产品经营资质及3年以上酱香酒销售经验,熟悉酱香酒行业规范及市场行情,能够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全部合法合规手续。
3.资信状况良好,无重大违法失信记录,无行政处罚及合同纠纷不良记录,具备履行联营合作义务的相应资金能力。
4.认同景区管理运营理念,能够接受景区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次招商相关规则及后续合作约定。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竞商人确定:具有酱香酒品牌资源或相关酒类经营经验,需符合食品经营相关资质要求,经营品类需符合景区统一规划,不得超出约定经营范围。
九、竞商要求
(一)禁止事项
不得经营医院、歌舞厅以及黄、赌、毒和加工厂等非法场所;不得经营易燃易爆物品销售等特殊行业或对环境有污染以及对主体运营有影响的违法违规项目(如烧烤类不纳入招商范畴)。
(二)退出条款
在合作期间,发生以下情形的,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1.发生重大旅游服务质量投诉事件;
2.全年营业天数不得低于300天,在规定天数内合计超出15天未营业;
3.超出1个月未支付水电费;
4.违反双方约定事项;
5.违反国家明文规定禁止销售的产品;
6.存在消费欺诈等行为;
7.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8.未按景区整体规划,擅自销售超出经营范围的商品;
9.合作方拒不承担因其导致的网络舆情或投诉,对景区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报名确定:
1.报名时间:2026年 6 月 25 日至 2026 年 6 月 27 日。
2.报名所需材料:境内法人及其他组织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相关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相关经营资质证明材料;同时需提供酒类销售相关经验证明材料、资信证明材料。
3.请将以上相关资料发送至365271414@qq.com,邮件标题格式:“大瀑布景区酱酒体验馆招商项目报名+单位或个人名称+联系方式”(逾期报名的恕不接受)
十一、竞商会时间及地点
1.竞商会时间:2026年 6 月 29 日10:00,逾期未到视为自动放弃。
2.竞商地点:赤水游客中心6楼会议室。
3.联系人:匡楠15120316440
十二、其他说明
1.各意向竞商人如需了解酱酒体验馆状况,可自行前往大瀑布景区(贵州省赤水市两河口镇)现场查看实物,联系人:匡女士(15120316440)。
2.竞商人为单位的,应提供竞商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原件及酱酒体验馆运营介绍材料准时参加竞商会。
3.竞商人为个人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酱酒体验馆运营介绍材料准时参加竞商会。
4.本次竞商过程中,所有正式竞商人的报价均具有法律效力,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5.各已成功报名的竞商人须保持电话畅通。若因我司特殊情况需调整竞商会时间,将通过电话及时通知。因竞商人自身原因未接听电话、未能按时参加竞商会的,视为自动弃权。
6.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贵州金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7.其他未说明事宜在签订合同时按招商人要求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大瀑布景区瀑顶酱酒体验馆招商实景图
贵州金遵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4日
附件:
大瀑布景区瀑顶酱酒体验馆招商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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